close

  中辦、國辦近日印發了《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》。黨的十八大以來加速推進的涉法涉訴信訪改革,將獲得更加強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組織保障,也將迎來難得的歷史性機遇。
  涉法涉訴信訪混同於普通信訪案件處理由來已久。隨著我國社會發展和法治進步,其弊端也日益顯現:從行政途徑解決法律糾紛,以“滅火”的方法在法律“盲區”解決涉法問題……長此以往,浪費的將是寶貴的行政和司法資源,影響的將是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眾的法治信念,損害的將是人民群眾切身利益。
  涉法涉訴信訪因法律而起,必須納入法治軌道依法解決。長期以來形成的“信訪不信法、信上不信下”現象成為當前改革難啃的“硬骨頭”。上訪者相信只要得到領導批示,問題就能解決;而且確實有領導批示後上訪問題得到快速解決的“範例”,其示範性和導向性反過來進一步強化“信訪不信法”心態,由此循環往複。
  扭轉這一趨勢的關鍵仍然是改革。經過一年多的探索實踐,涉法涉訴信訪改革試點工作有了新的成效。例如,黨委政府的信訪部門不再受理涉及訴訟權利救濟的信訪,引導群眾到政法機關反映問題;各級各有關部門不再統計、交辦、通報,重點是做好對信訪人的解釋、疏導工作。隨著涉法涉訴信訪的“入口”“辦理”和“出口”逐漸暢通,將有更多的信訪人尋求回歸法治軌道解決糾紛訴求。
  應當看到,“由訪轉法”將使信訪群眾看到改革的希望,隨之而來的必然是政法機關接訪量上升。這將對政法機關形成倒逼壓力,對執法辦案的能力和水平提出更高要求。各級黨委政府、政法機關必將著眼長遠,不會為了一時息事寧人、停訴息訪,讓行政命令凌駕於法律權威之上。只有堅持走法治之路,才能充分發揮法律在解決社會糾紛中的根本性、終結性作用。
  涉法涉訴信訪的改革,是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的改革,對建設法治國家和形成國家治理體系必將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。涉法涉訴信訪改革必將成為司法改革加速前行的巨大推力,推動一個法律體系健全完備、執法辦案公正高效、法治觀念深入人心的法治中國早日到來。
  摘編自新華社3月19日電文/鄒偉、楊維漢  (原標題:起於涉法也應終於法治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z59rtiwp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